为提升抖音消费者交易体验,规范创作者参与营销活动行为,维护平台营销活动秩序,根据《平台营销活动基础规则》《抖音商品分享功能用户保证金管理规则》等平台管理规则及创作者与平台签订的各类服务、合作、活动协议,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概述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提报并参与平台营销活动的电商创作者。
第二章 活动提报要求
2.1 创作者提报/参与平台营销活动,需遵守《平台营销活动基础规则》及相应的活动规则规定,符合平台活动关于创作者等级、带货口碑分等指标的要求。
2.2 活动期间,未经平台许可创作者不可主动退出所参与的营销活动。
2.3 创作者不满足平台活动准入要求或违反活动相关规则要求的,平台有权随时取消创作者参与活动的资格。
2.4 创作者提报/参与平台营销活动与平台签订有协议等相关约定的,需遵守与平台的约定,并按照约定要求的数量/价格等上架活动商品/赠品、投入营销资源。
2.5 创作者提报/参与平台重点营销活动的,依据活动类型及活动规则要求应缴纳活动保证金的,创作者需足额缴纳。活动保证金缴纳及冻结、提取要求可参考《抖音商品分享功能用户保证金管理规则》,每场活动需缴纳的标准参考当次活动相应的活动规则。
第三章 活动违约管理
3.1 创作者活动期间违反《电商创作者管理总则》或《发布违禁商品/信息实施细则》的,平台有权限制或取消创作者参与当次活动。
3.2 活动期间,未经平台许可创作者提前结束活动的,按照《【违规营销:承诺未履约】实施细则》处以相应的处罚。
3.3 创作者参与平台重点活动,如产生如下违约行为,平台有权按照下述规定的处理措施扣除创作者保证金作为违约罚金:
说明:未按约定提供平台活动最低价,指创作者参与平台重点活动时,其推广的商品价格未满足价格校验期的最低标价要求,活动报名前30天为价格校验期。
3.4 创作者参与平台重点活动且存在3.3所示违约行为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视创作者违约情节,平台有权限制创作者提报平台营销活动。
违约情节一般的,限制提报平台活动60天;
违约情节严重的,限制提报平台活动90天。
第四章 附则
活动期间创作者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平台规则,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消费者利益损失、造成或可能造成平台实际损失或不良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声誉受损、大量用户投诉、危及交易安全)的,平台有权限制或取消创作者参与当次活动,并根据平台规则采取管理和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