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开放平台家用电器类目招商激励政策

为引进多元化商家入驻京东开放平台,帮助商家快速成长,京东开放平台拟对部分类目开展新入驻商家资费激励政策,请看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一、参与商家及类目

京东开放平台主营下述类目,且归属小家电POP运营部的POP-SOP模式商家(京喜业务、京东极速版、京东国际、京东小店商家除外)。

具体类目:

京东开放平台家用电器类目招商激励政策

二、激励政策

1.入驻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考核周期:店铺缴费后次月起连续12个月。

3.激励规则:在入驻周期内完成店铺开通并缴费,且考核周期内销售规模达标,则于考核周期结束后两个季度内返还激励金至商家店铺对应的京东钱包账户。销售规模2000万封顶,店铺销售规模超过2000万后不再享受新店铺扶持政策,单店铺考核周期内最高激励金返还额度40万。

考核标准详见下表:

京东开放平台家用电器类目招商激励政策

三、补充说明

1.数据口径:1)技术服务费率(扣点)低于前台标准费率的渠道销售及技术服务费率(扣点)低于2%的类目销售,计规模不计返利;2)所有数据均按照考核周期内上账数据为准。

2.店铺同时满足多个返利政策时,只能选择其一,待激励适用期结束后,店铺可正常参与平台其他政策。

3.激励金需在返利单据生成起20个自然日内确认,如商家怠于确认,京东有权顺延安排结算时间,直至商家配合确认,且此种情况不视为京东违约,顺延不得超过25个自然日;顺延期内仍未确认的,视为商家放弃,京东无需对该部分激励进行结算。

4.如激励适用及执行期间商家店铺停用的,则本政策失效,未执行的不再执行,已执行的京东有权收回。

5.根据激励政策计算标准,京东将给予商家相应激励金额,结算后,京东有权要求商家配合京东完成发票的处理。如商家不配合,则京东有权将已结算的金额从待结算款项中扣除。

6.若商家在考核周期内违反《京东开放平台商家积分管理规则》,则取消返利资格,包含但不限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破坏京东平台经营秩序等行为。

7.若商家以任何形式或出于任何目的而购买商家在京东平台经营的商品,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方式(如**、套券等)获取激励的(激励包含商家所获得以任何形式体现的利益),京东有权取消商家因此而获得的全部激励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已给予商家激励的,则京东可自任意一笔待与商家结算的款项中或商家已缴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激励金,不足抵扣的,京东有权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京东规则 京东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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