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京喜拼拼平台合法有序经营,保护商家、消费者权利,京喜拼拼推出了违规套利举报人保护和奖励制度,以下是制度的详细内容:
一、举报保护
1.京喜针对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进行保密。
2.合作单位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参与违规套利等行为,如果在被举报或调查前主动说明情况退回违规所得,免予处理。
3.合作单位的违规套利行为如涉及向京喜员工提供不正当利益,如果在被举报或调查前主动说明情况,京喜给予以上豁免权外,还将根据集团《京东集团举报人保护和奖励制度》给予相应的奖励。
4.在违规套利的调查过程中,合作单位如配合调查说明问题并主动退回违规所得,将减轻追究其违规责任,在调查过程中如主动提供京喜员工存在腐败的线索及证据,将免予处理,同时将根据集团《京东集团举报人保护和奖励制度》给予相应的奖励。
二、举报奖励
1.举报人提供有关违规套利行为的信息经调查属实后,根据举报线索有效性及案件查实后追回损失金额的50%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最低奖励5000元,最高奖励100万元。
⒉对于提供直接及有效证据举报京喜合作单位存在违规套利的各种行为,经调查属实且被公安机关刑事打击的将根据追回损失金额的50%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最低奖励5万元,最高奖励100万元。
3.举报人举报京喜合作单位存在违规套利行为,经查证仅为团点**的根据举报线索有效性及案件查实后追回损失金额的50%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
4.多个举报人举报同一案件的,若为联合举报,按同一举报奖励,奖励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若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则仅向第一个举报人提供奖励。
5.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如被调查存在京喜员工腐败行为的举报奖励参考集团《京东集团举报人保护和奖励制度》执行。
6.严禁恶意举报、故意制造违规事实举报和诬告陷害。
三、举报渠道
京喜群违规举报通道:jx-wgjb@jd.com
案例讲解:
背景∶供应商A在前期由于不清楚京喜业务规则,导致听信京喜内部人员B的“建议”,开始利用某些团点**,同时自己也可以获得一部分利益分成。
根据该制度∶供应商A如在调查或被举报前,自己向举报邮件进行自检,并积极主动退回违规所得,京喜予以免责。
供应商A不能主动“上报自检”被调查出存在违规交易,京喜将根据《京喜拼拼供应商违规管理规则》2.3.2条第一时间冻结货款、追回所有违规所得,并予以清退。情节严重的直接上报公检机关立案调查。
供应商A如在调查过程中,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并退回违规所得,京喜可减轻处罚。如果能主动举报内部人员B,京喜予以免责,供应商A还将获得一部分举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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