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新增“诱导第三方”规则,将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的购物环境。下面将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此规则。
此次规则变更于2021年4月9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1年4月16日正式生效。
【规则主要变更点如下】:
将“诱导第三方”的相关情形从滥发广告信息中剥离,新增“诱导第三方”规则和相关实施细则,明确处理情形和相应的处理措施。
【规则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发布广告信息的规则解读》变更
二、《天猫市场管理规范》新增
第四十条 诱导第三方
【定义】诱导第三方,指会员发布或推送含有易导致交易风险的第三方商品或信息,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诱导消费者跳转至第三方网站或客户端等,可能产生骚扰消费者、影响消费者交易安全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违规行为纠正】下架商品、删除商品或信息。
【违规类型】一般违规行为(A类)/严重违规行为(B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
(一)情节一般的,每次扣A类2分;
(二)情节严重的,每次扣A类6分;
(三)情节特别严重的,第一次扣B类12分;第二次扣B类48分;
天猫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下架商品、删除商品或信息、删除店铺相关信息、限制使用阿里旺旺等措施。
三、《天猫关于诱导第三方实施细则》新增
1、诱导第三方的情形有哪些?
诱导第三方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发布或推送含有易导致交易风险的第三方商品或信息,如发布社交、导购、团购、促销、购物平台等第三方网站或客户端的名称、LOGO、二维码、超链接、联系账号等信息,特定市场人群另有约定的除外;
(2)通过其他方式诱导消费者跳转至第三方网站或客户端等,如:通过短信通知等方式诱导到第三方网站或客户端等。
2、会员违反诱导第三方规则,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理?
天猫将根据会员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不同的处理:
3、“存在手段恶劣、行为密集、规模庞大、后果严重、恶意对抗管控等特殊情节”是指什么情形?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会员诱导第三方行为情节特别恶劣,对消费者产生极不良影响的;
(2)研究规避天猫管控的诱导第三方新模式,并加以传播或应用;
(3)实施群体性诱导第三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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