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帮助大家更好地解决食品类商品交易过程中的纠纷,淘宝平台将新增《淘宝平台食品类商品争议处理规范》,并对《淘宝平台生鲜类商品争议处理规范》和《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食品相关规则进行调整。
此次规则主要变更点:
1. 新增《淘宝平台食品类商品争议处理规范》,明确食品类商品因买家原因不予退换货的情形,细化滥用食品认证标识的判责标准,明确商品过期、生产日期造假、标签缺失、包装内有异物等质量问题的判责标准,增加食品运输包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清洁卫生条件的判责标准。
2. 《淘宝平台生鲜类商品争议处理规范》删除与新增食品争议处理规范重复的通用原则。
3. 将《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中临近保质期的规则融入《淘宝平台食品类商品争议处理规范》。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此次规则变更将于2021年7月27日正式生效,望各位商家知悉。
淘宝规则 规则调整